艺设院办﹝2020﹞05号
全体教职工:
为了更加合理高效地使用学院专业建设经费,现制定学院的部门活动、专业建设及对外接待的相关管理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学院内部活动
学院内容活动包括各部门、各专业团建等学习交流活动。经费及申请及报销要求:
1. 开展活动前,提前5日向夏欣荷报备,对部门活动经费(预估费用)进行报备,并告知参与活动人数(预估)。
2. 活动结束后,提供“三大件”:会议纪要、聚餐照片、发票。
二、对外交流活动
学院对外交流活动包括:外出参会、企业考察、合作洽谈等学习交流活动。经费及申请及报销要求:
1. 开展活动前,提前一周向报学院审核同意。
2. 对外交流活动目的地里程较远可提前申请私车公用,保留好高速公路发票及加油发票。
3. 对外交流活动离开成都市范围内且当日不能往返或需要乘坐长途大巴、火车、飞机等公共交通工具的,需至少提前两周报学院审批同意,发起外出培训OA流程,获得学校批准后方可外出,外出活动后凭实绩票据报销。
三、财务报销要求
1.根据学校财务要求,在对外交流过程中,原则上宴请标准不超过110元/人;陪餐人数,10人以下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1/3。
2. 有宴请需求的老师需要提前向学院办公室夏欣荷老师报备,并提供基本情况如人数,餐标等。
3. 活动结束后提供活动新闻稿、照片(吃饭或者活动照片)和发票到学院办公室夏欣荷老师处。
四、各类海报印刷
1. 学院各类讲座海报及其他印刷品统一由学院办公室负责印制。
2. 组织活动的部门应提前至少一周向学院办公室夏欣荷老师提出申请,并提交印刷品稿件和印刷数量。易拉宝尺寸:80*200厘米cm,桁架尺寸:根据具体要求设计(仅院级及其以上级别的活动使用)。
五、学校税务信息
学校:澳门新葡萄新京威尼斯 地址:绵阳市科创园区九洲大道中段
账号:981900004870903 开户行:招商银行绵阳支行
纳税号:52510000791815408J 财务咨询电话:0816-6354001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澳门新葡萄新京威尼斯 2020年12月13日 |